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根据万州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我司受委托,于2023年4月13日15:00对以下场地一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场地(以下简称标的)的基本情况
序
号
标的地址
使用 面积(㎡)
年租金 底价(元)
租赁
期限
(年度)
竞租
保证金(元)
履约 保证金(元)

使用现状
1
新华路人行道桥下空间(博翠江岸)
约837
50200.00
2023-2024
50200.00
年租金的10%
空置
2
竺溪河大桥桥下空间(临沙河一侧)

约406
6100.00
2023-2024
6100.00
年租金的10%
空置
3
杨草河桥下空间2(铁丝网围护)
约308
3700.00
2023-2024

3700.00
年租金的10%
空置
上述场地属重庆市万州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管理的资产。
二、竞租条件及要求
1、竞租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单位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承租人(竞得人)不得在承租期内经营涉黄、赌、毒项目;不得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公共场地租用,不得从事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经营、生活的行为。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原有结构。同时,还应服从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和市政管理。
3、经营使用期间不得转租、转借他人。
4、本次竞租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人(竞得人)必须无条件交回承租标的。标的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入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竞价租赁,届时如承租人(竞得人)没有竞租成功,其租赁期内所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费用由承租人(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
5、竞租人通过竞价方式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三、标的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本次竞租共4个标的,万州区新华路人行道桥下空间、竺溪河大桥桥下空间、杨草河桥下空间2场地一年期租赁权。
2、租赁期限、租金:本次竞租标的为一年期租赁权公共场地租用,起始时间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限,租金实行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年一次付清当年租金。
3、本公告刊登的标的面积为参考面积,如有差异,成交价款及佣金不做调整。
四、竞租须知
1、凡参与竞租的,必须无条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竞租人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参与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租协议书》、《租赁合同》和《竞租规则》的所有条款。
2、竞租人应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成交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租金。未成交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将在本场竞租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竞租人必须于2023年4月13日14:00——14:50,到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刷卡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凭保证金缴纳凭据、有效证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确定标的用途的书面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并签订竞租协议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4、定于2023年4月13日15:00在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公开竞租。
5、竞租采用现场密封报价的方式(详情见竞租规则),竞租人必须以不低于本公告确定的租金底价报价,否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6、公告期满,标的若只有一个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该标的年租金的底价,则该竞租人即为该标的竞得人。
7、竞得人竞得标的后,应立即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在5日内持《竞租成交确认书》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年租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合同时,竞得人须向出租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租赁到期后,无违约责任,结清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后,交接完毕无息退还)。
8、竞得人竞得标的后,按《竞租协议书》的约定于竞租成交当日按年租金的5%向委托代理人支付佣金,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竞得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和年租金,以及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出租人将标的移交竞得人。
10、其他未尽事宜以委托代理人和出租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竞租规则》、《租赁合同》和其他约定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标的现场开始展示。
六、特别提醒
本次公开竞租的标的系按标的的现状竞租,请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详细查看竞租标的和拍照留存,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出租人与委托代理人对竞租人已知和未知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附:1.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协议书》
2.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规则》
3. 委托代理人制订的《竞租成交确认书》
4. 出租人制订的《桥下空间场地临时使用租赁协议》(以上简称《租赁合同》)
公司地址:万州区沙龙路三段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