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文档介绍:大型商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doc大型商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
商场租赁合同是指投资的客户无需买断商铺产权,只需签订一定时间的租赁合同大型场地场地租赁,并交纳一定的押金作为履约保证,今天我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场地租赁合同,需要的就来看看吧
大型商场商铺租赁合同阅读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下:
出租方 :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承租方 :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电话 :
传真 :
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
“A商城”
“该商铺” 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
“营业额” 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
“租赁保证金” 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大型场地场地租赁,该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
“管理费” 指A商城的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
“起租日” 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
“书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元” 指人民币元。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条 出租商铺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 层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 平方米。
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
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
乙方租用该商铺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条 商铺用途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 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乙方必须以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