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空间介绍 ·丫空间(www.yaspace.cn),全国性活动内容平台,涉及展览展示、会议、庆祝活动、团建拓展、私人活动、竞技赛事、拍摄等各类活动图文、短视频内容的记录、传播。 ·用户通过丫空间可以浏览、筛选各类活动内容、活动商家、活动资源;商家通过丫空间可以发布、分享场地或业务信息、活动图文、短视频等活动内容进行市场营销。 ,丫空间已汇聚特色场地,虚拟空间,秀场/发布中心:艺术/展览馆,演出场馆。会所/俱乐部,公寓别墅/美趴,商场/步行街,酒店/度假村,影棚/演播厅,体育场馆,户外/广场。婚礼/宴会场地 会议中心,会展中心、剧场/剧院,众创空间/路演,会议室/培训厅,咖啡/书店、酒吧/餐厅、游船/游艇等全国各类场地资源。

佳林母婴

伴您同行

~ ~ ~ 关 注 佳林母婴之爱 ▲学习 美 好 生 活 ~ ~

关于印发《聊城市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开发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聊城市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聊城市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聊办发〔2023〕2号),全面推进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吸引集聚青年群体来聊留聊创新创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策标准
对青年创业者在政府举办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等各类创业创新平台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小微企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最长3年、每年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第三条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16-35周岁青年可享受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
1.小微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2.创业者在本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3.吸纳3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该项政策与《聊城市大学生创业场所租金补贴和团队创业场所租赁实施细则(试行)》(聊委人组办发〔2022〕24号),以及其他相关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均不得重复享受。
第四条申报材料
1.《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
2.书面租赁协议和房租付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本年度申报日上月末财务报表;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索引页、本人页);
5.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银行代发工资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
6.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证书、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青年群体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仅线下申请时提供,线下申请时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五条申报程序
创业者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服务窗口,向企业注册地提出申请:
1.线上申报。可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网址:()。
2.线下申报。携带相关材料向企业注册地进行申报。
3.审核。受理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场地租用平台,并通过相关系统对企业就业、社保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审核不通过的,及时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无误的场地租用平台,纳入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拟发放名单。
4.研究公示。每季度首月对上季度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报情况进行集体研究,经集体研究后,在当地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5.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创办的小微企业银行账户。
第六条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申领补贴或者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追回已拨付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七条本细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商市“青年兴聊”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287853(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科)。
第八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确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