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条件
在本辖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满足下列条件可申请自主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一)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
(二)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三)已成功申领过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每名申领人员只能申领一次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二、申报资料
(一)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二)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并标注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户口簿未体现是“农业”户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农民身份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或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创业场地,若证件遗失,须提供相关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份;
(四)创业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份;
(五)需提供租赁方开具的未享受租赁费用减免证明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
(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3份;
(七)申领人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
(一)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按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二)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三)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申请流程
申领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人员持相关资料到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贵阳市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表》创业场地,经初审、实地调查、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报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
咨询电话: -84875339